民事
乘坐公交车摔伤
乘坐公交车摔伤 2010年元月3日鞍山新年的喜庆气氛还未散去,烦恼就跟随而来。那日清早6:30分我母亲在山南商场车站乘坐车牌号为辽C21324的602路公交车去上班,汽车行至天河商场车站时公交车发生故障无法启动,司机通知连同我母亲在内的4、5名乘客“车坏了走不了了!”。由于在该站下车的乘客已经下车了汽车的前后车门均已关闭(下车的乘客都是由后门下的车),乘客们要求“把后门打开我们下车。”客是司机却称“车后门坏了,从前门下吧!”(乘坐过无人售票公交车的朋友都知道前门上车后门下车的规定吧!)见司机不给开门乘客们就纷纷从前门下了车,可是前门的台阶上布满了积冰,我母亲就在下车的过程中不慎滑倒,在公交车上“坐”了把滑梯,后脑重重的磕在了公交车的台阶上。去医院检查后脑部肿起了一个直径30~40毫米的大血包。到此我就在想到两个问题,一、公交车司机不遵守前门上车后门下车的规定擅自要求乘客从前门下车有没有责任?二、对于602次公交车从车队发车时司机有没有尽到清理公交车台阶上的积冰的义务,公交车司机又有没有责任?我表示质疑?对于这两个问题我们也曾到602路公交车车队和公交三公司安全处去询问,对此602路公交车大队调度和公交三公司安全处给出的答案是;“车没有动我们没有任何责任!”
在此我想寻求一下律师帮助咨询一下您的见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ansm0……(辽宁-鞍山)
提问时间:2010-01-09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