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年26岁孩子半岁女儿,跟老公结婚一年半。每天我都过的非常痛苦
协商不好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
你好,
1,关于离婚的条件。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问题。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小孩十八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的抚养权。
3,,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可以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