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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下午3点多我行驶到兰考县106国道与文体路交叉口时(我的方向是由北向南行驶)
7月19日下午3点多我行驶到兰考县106国道与文体路交叉口时(我的方向是由北向南行驶) 7月19日下午3点多我行驶到兰考县106国道与文体路交叉口时(我的方向是由北向南行驶),因我当时的位置所能看到的三方向(东、南、西)红绿灯都是坏的,并且我前方也有车由北向南直行通过,所以我也跟着继续直行了,在这期间与由东向西直行的对方车辆相撞,撞到对方车身右后侧处,对方报警后,警察到现场进行测量,录像等,当时确定无人员受伤,随后带双方车主到兰考县事故处理中队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都没有喝酒,然后扣留驾驶证、行驶证,等待事故责任书通知。
以上为当天发生的具体情况,截至目前对方坚持让我为他修车,说我当时闯红灯,让我付全责,而且当时并没有人员受伤,在等待处理结果的4天后,对方突然说当时有个小青年头部受伤了,闹着头疼,现在在住院,我该怎么办,怎么处理这个事情,希望您能帮忙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开封)
提问时间:2016-07-25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