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我需要怎么证明自己啊
我需要怎么证明自己啊 一星期之前,甲某来我店修理电脑,之后询问是否可以将其卖掉,我询问此电脑配置及其购买时间,并提供市面上二手收购的价格给甲某参考。大前天上午,甲某来到我店,同意将其电脑处理掉,我要求其出示发票,保修卡类证明文件,由于甲某说自己确实找不到放在那里,我们便签立了一张收据,双方签名并注明金额、时间。由甲某打开机器,输入密码,并当其面删除所有资料文件。
昨天有乙某,带警察来到我店面,以怀疑我盗窃将我带至附近派出所。在所中了解到,甲某和乙某及其乙某女友住在一起,乙某及其女友白天上班,晚上回家,甲某可以自由出入乙某租房。也可以自由使用乙某的电脑,电脑的使用密码由乙某告知甲某,两人是老乡关系,据乙某的口述,甲某是有乙某的朋友介绍过来,两人并不熟悉,且乙某的朋友并未和他们住在一起。乙某及其女友事前知道甲某是有前科案底的。
甲某在卖掉电脑后,留下字条给乙某,说明是自己将其卖掉,并且携款离开,将来在进行补偿之类话语。
甲某的行为属于什么?现在找不到甲某,乙某又一口咬定是偷窃,电脑是五号卖掉的,乙某却是六号晚上报案的,并且还是由甲某告知乙某电脑是我买的。我是不是被他们诈骗了?我买来自用是不是属于销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cpp19……(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01-08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