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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结婚投靠(原农业)转非与就地农转非为什么有区别而不能算是经济组织成员?

结婚投靠(原农业)转非与就地农转非为什么有区别而不能算是经济组织成员? 我于91年应征入伍后家里在本镇给我买了非农业户口,政府地方仍然认可我原有的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后来我由镇街道办事处转回原籍(村社 仍然是非农业),离异后在婚女方是贵州农村的于2年前迁移至我村社成了非农业,今年我社全部转为非农业,都是非农业了为何年终发过年钱的时候却没她的份,她为什么不能算是我社的经济组织成员?在有 我98年有土地,后来企业占地(社出租给企业的)后社把土地全部调整,之后调整了3次,后来入户的也划分了土地,我原有的土地也被社调整后分了的,为何我老婆正常结婚入户到我社而不能参与分配?
   请专家帮我解惑 谢谢!
                       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雨中行路(重庆-涪陵)
提问时间:2012-01-16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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