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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15年12月27日下午步行上班途中,被一辆微型客货

本人在2015年12月27日下午步行上班途中,被一辆微型客货 本人在2015年12月27日下午步行上班途中,被一辆微型客货车撞致双腿骨折断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的交通事故,在医院救治11天。交警部门的责任书认定:对方全责,本人无责任。单位帮我申请了工伤认定,认定后我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被评为九级。(肇事车辆的保险是:第三责任保,我没做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请问交通、工伤两方怎么赔偿我,怎么计算?另外误工、护理期限各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宁夏-银川)
提问时间:2016-07-23 18: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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