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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原来的小区院墙被拆除,新砌的院墙向内推进6米,距小区房屋只有1.72米,小区房屋墙体出现了裂缝,给小

原来的小区院墙被拆除,新砌的院墙向内推进6米,距小区房屋只有1.72米,小区房屋墙体出现了裂缝,给小 我是奉贤区齐贤齐缘公寓的居民,我是2006年在金汇镇人民政府第三产业办公室手中买的房子,签了参建房合同(盖有金汇镇人民政府第三产业办公室公章),另外还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盖有金汇镇人民政府第三产业办公室公章),去年BRT快速公交道路施工拆除了小区配套设施(超市,食堂,政府办公室),并占用大量小区公共面积,没有公示,也没得到广大业主的同意,也未作出任何补偿。齐缘公寓原小区西边大门被强行拆除转移到南面,原来的小区院墙被拆除,新砌的院墙向内推进6米,距小区房屋只有1.72米,居民找到区政府建管委说,他们侵权施工,他们说因为是小产权,所以不侵权,并被告知不在道路红线内,不与动迁!小区房屋墙体出现了裂缝,给小区居民的生活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请问我该怎么维权?参建房的法律解释是什么?有什么权益保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angb……(上海)
提问时间:2016-07-23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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