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妻子吃喝嫖赌,离婚房产、子女抚养权是否应该归我?
妻子吃喝嫖赌,离婚房产、子女抚养权是否应该归我? 我与妻子结婚9年,有一子。近年发现妻子有外遇,证据确凿。几经劝改,不但不改,还与其他男人关系暧昧(证据不足)。而且她几乎天天晚上在外吃喝打麻将,经常半夜回家。还经常领着孩子打麻将。请问离婚后,我是否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我们夫妻皆是事业单位,我是教师,工资比她高1000元左右,我的家庭条件比对方要好。
另外,结婚前,我分到一套住房,是我们家投资。后来,我的丈人村里盖房,村民购买优惠,我们经过协商,把我原来的住房卖掉,以丈人的名义购买了村里的房子,房子是小产权,目前无房产证,只有一个购房证明,写的是丈人的名字。离婚前,他们都承认新房子是我卖房子所得,等我真的要离婚,他们又不承认,这几天我找了机会给丈人进行了电话录音,他承认是用我的钱买的房子,但是他可以把钱还给我,或者赔给他损失(因为不是村民买房的话价格贵),请问专家我是否可以得到房产权。
恳请专家百忙中能给予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林志颖(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2-01-15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