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请问此劳动关系为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请问此劳动关系为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案由:
2011年8月份本人进行房屋更换门窗和拆简易锅炉房。通过亲属王某找到有电镐工具设备,有一定技术的刘某承包此工程。双方约定,将旧门窗拆掉,两侧墙体扩大十公分,达到安装新门窗的尺寸,拆掉的碎砖、沙土等和拆掉的锅炉房的砖一起垫到屋内地面,砸平为铺地板砖做准备。以总价1500元报酬承包于刘某,完成工作,经验收后尺寸合格,即一次性支付报酬。所有工具设备均由刘某等人自备。
约定后,刘某与王某,张某等另外两个人开始工作,在拆旧门窗时,张某不小心让碎玻璃割伤手腕,当时本人并不在现场,是由王某送其上医院。刘某等人继续施工。后来刘某提出停工,也去医院。从医院打来电话让我另找他人,这工程他不干了。张某住院第二天,其儿子带着两人气势汹汹来朝我要医疗费,遭到本人拒绝,后期张某将本人告上法庭。
请问律师,本人与刘某张某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是否应该有赔偿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ina_……(黑龙江-绥化)
提问时间:2012-01-15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