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四年,孩子快四岁,因性格不合,女方要求离婚,孩子出生到现在一直住在女方家
法官会考虑双方家庭环境,工作收入情况,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考虑孩子判给谁,一直在女方家生活,会是优先考虑的条件。
这样判决给女方的可能性会大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