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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追讨材料费用

追讨材料费用 我爸爸开了一家夹板店,然后有个客户来买材料,开始打了个欠条,买了价值为5000元的材料。过了两天,客户过来给了4000元,还有1000元说等两天再还。我爸爸记了4000元已收,未收1000元。对方却在自己的账本上记了已付5000元。整个过程中没有写单据。现在对方不记得这1000元没有给,有什么办法可以讨回这些钱。心里特别的憋屈,我爸爸是老实人,这样被欺负,我心里很不舒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少柏与斡旋(湖北-咸宁)
提问时间:2012-01-14 13:1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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