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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购房合同上写我与女朋友名字,还未办理公积金贷款。现在女朋友主动提出分手,要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

购房合同上写我与女朋友名字,还未办理公积金贷款。现在女朋友主动提出分手,要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 1:女朋友非本地户口;没有本地最近一年的社保证明,纳税证明,属无业人员。
2:我有本地户口,有交住房公积金,想要办理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就是由我一个人还贷。
3:签合同的时候,房产方说我们现在只是男女朋友关系,若要办理我一个人的公积金贷款,需要如下条件之一才可办理:
A:提供结婚证;----目前做不到
B:将女友的户口签入本地;----目前做不到
C:女友提供当地最近一年的社保证明,纳税证明;----目前做不到
4:房子首付全是由我一个支付。当初写上她的名字是因为新婚姻法的婚前财产条文,为了让她放心把她名字也一起写入购房合同的,现在女友主动提出分手,可以主动配合我去掉购房合同上她的名字。
5:现在购房合同已签,且到房管局报备了,今天又收到房产公司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通知函。我要怎么办,怎么才能申请到公积金贷款?
6:我是在福州市所购房为福州闽候县房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inal……(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2-01-14 13:1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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