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法院联系不上被告或者说被告故意躲起
你好,原告起诉后,法院查不到被告,无法直接送达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的,需要通过公告的方式向其送达。公告送达的,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期满后,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你好,法院不会因为被告找不到就让你撤销起诉的。
一定是你不知道被告人的信息(包括他的姓名和家庭地址等),所以法院无法立案,或者立案后法院传票无法到达对方。如果你连对方叫什么,住哪里都不知道,法院是无法帮你的。
所以你向法院提供的对方信息一定要正确。法院立案后,在开庭前会传票通知对方来开庭,对方不来的,可以缺席审判的。
你好,原告起诉后,法院查不到被告,无法直接送达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的,需要通过公告的方式向其送达。公告送达的,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期满后,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