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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因挤地铁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打人,我未还手,已报地铁派出所做过口供笔录,并对当时衣服上的脚印,及眼镜,手流血的地方进行了拍照,把我的衣服撕坏,眼镜框打变形,打头部,腹部,腰部,目前发生医疗鉴定费1200元,还有部分待检查,我可以请求哪些方面赔偿?如果走法律程序我该如何去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i_yi_……(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2-01-13 21:3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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