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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宏物业是开发商的物业交房后未和业主签订前期业主服务协议,12年小区业委会未成立

警宏物业是开发商的物业交房后未和业主签订前期业主服务协议,12年小区业委会未成立 警宏物业是开发商的物业交房后未和业主签订前期业主服务协议,12年小区业委会未成立,警虹物业撤离,一家挂靠上海硕雅物业的物业公司接管小区并和开发商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因为当时未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要增加物业费,所以他们提交了一份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内容是一级资质的服务内容,发改委同意增加物业费,可是实质上他们的服务内容完全没有按照协议进行服务,编织人员规定是不少于60人可是他们只有一半都不到,他们物业有权力收取满额的物业服务费吗,有权力增加物业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6-07-20 17: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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