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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哺乳期期间休病假的工资支付问题(天津)

关于哺乳期期间休病假的工资支付问题(天津)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如题的问题。我2014年9月休产假,2015年1月产假结束。但因身体原因,又向公司提出申请病假申请,公司也同意了。但是工资支付仅为天津市最低工资的80%,再扣除个人保险和公积金,到手已经没有几块钱了,赶上休假少的月份,还要还给公司钱(个人保险和公积金为公司代扣)。我是2007年2月进公司的,已经八年了。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tnag2……()
提问时间:2016-07-20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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