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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无罪公民汲红光的情况反映

释放无罪公民汲红光的情况反映 2011年3月16日汲红光因涉嫌交通肇事被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区分局刑事拘留.现场目击证人明确证明了肇事者不是汲红光,因肇事者的行车方向与汲红光行车方向明显不同。面对如此清楚的事实,汲红光却被自2011年3月16日关押至今,已将近10个月。其中因无法认定汲红光与这起交通肇事有关,邯郸市丛台区检察院将案件二次退回公安机关。现在案件到了邯郸市丛台区法院,庭也开了。事实已非常清楚,汲红光是无罪的。我们却不明白,法院没有宣判汲红光无罪,又再次将案件退回检察院。事故科一直拖延时间,不向上级部门重新鉴定。还一个无罪公民应有的清白竟如此不易。我们也曾多次向办案单位说明情况,申请取保至今不成。我们只是普普通通的农民家庭,无权无势,汲红光被无罪关押到现在我们没有途径诉冤,正在营运的车辆被扣到现在不放,导致家庭生活非常困难。期间多次找邯郸市一大队事故科,邯郸市事故科、丛台区公安局、丛台区检察院、丛台区法院、邯郸市政法委、邯郸市人大、邯郸市纪委、邯郸市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根本不是汲红光肇事,就是不让取保,光说谈谈赔偿等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djqs(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2-01-12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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