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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便携式电动因物业保存不善丢失,物业是否负责?

便携式电动因物业保存不善丢失,物业是否负责? 便携式的电动车,价值四千三百元,大厦物业不让提进办公楼,我有提出车子容易丢失的疑虑(可折叠,重量二三十斤,一个八十几斤的女生都能抬着直上三楼)对方承诺,“没事儿,你要是怕丢停那边”指引我放在停车场里,有安保站岗。入职半个月,车子就丢了,已报警。看监控录像显示,一个男子把我的车直接放在他的电动车上抬走了,停车场门口安保无作为。公司有交物业费,物业是否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enny2……(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6-07-19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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