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居间合同效力及赔偿问题
1、按问题所述,对方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对此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对方主张无效没有法律依据,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我的补充: 2016-07-18 23:23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第一,合同既已签订并生效,如无法定或者约定事由,一方不得擅自解除,需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有口头协议也许遵照执行,第二,履行过程中经相关方同意变更可依照处理,第三,如有违约,可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详情热线咨询
你肯定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协商不成,建议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咨询。
对方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如协商不成可起诉。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