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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贷纠纷

房贷纠纷 由于购买的房子逾期交房并且开发商携款跑了导致我所购房无法办理房产证等相关证明,再加上本人经济原因,房贷没有按时交纳,银行上述,上述过程中没有联系到本人,有联系到我的亲戚,但并没有告知具体情况及其严重性,导致错过判决,判决书下来后才联系到我,法院程序已经进行到了房屋评估结束,后与银行代表律师交涉将法院费用,银行经济损失费、上诉费、逾期房贷本金、罚息及利息交清,终止法院程序。前期法院裁决书并没有交予本人,但我还是交清了法院费用、逾期房贷本金、罚息及利息交清的费用,现在应该进入到结案程序了,银行贷款程序也走入正常,银行代表律师那边又要我交清上诉费、房屋评估费、银行经济损失费共计一万多元。
  我们不理解的是银行罚息,利息都已交清并走入正常程序,还要我们交什么经济损失?而且金额较大,并且不知道是不是合理的,想咨询贵律师,我们有哪些费用是应该承担的?又有哪些是我们不用承担的?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蒯小姐(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2-01-12 12:4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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