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在租住地被殴打,导致他人重伤事件
在租住地被殴打,导致他人重伤事件 事件经过:李某与陈某(女)系男女朋友关系,与2009年9月某天因发生争执,陈某负气而走。当夜,陈某带领其兄长陈大(系社会混混,有前科)及随同陈大而来的陈二等5、6个人驱车至李某租住的地方。由陈某约出李某,随即陈二等5人对李某进行呵斥并殴打,慌乱中,李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中陈二腹部,后经医院鉴定为重伤,花了3万多医药费,药费由陈大垫付;经此事后,李某与陈某不欢而散。事隔二年多后,陈大等人已经销案,于2011年12月向派出所立案调查;要求李某赔偿5、6万损失,否则起诉法院。请问律师,李某当如何处理?应负怎样的责任和后果?
若上诉法院,李某有胜诉的可能吗?当如何定性这个事件.请帮助解答,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jc198……(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2-01-12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