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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算嫖娼吗?

我这算嫖娼吗? 跟网友认识了2天,他要求见面,见面后她说冷,我们就开了房间,发生了性关系,她说我没有给她买礼物,我说包里的钱你看着拿吧,她拿走了我所有现金,正在争执的时候,警察进来了,并把我们带到了公安局,认定我是嫖娼,还要通知家人,拘留15日,好说歹说,才罚款5000圆,没有开收据,也没收了那1900圆,我感觉很郁闷,请高手指点一下我应该怎么做比较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ql8145()
提问时间:2012-01-12 08:0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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