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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的误工费计算时间为多长,有没有法律可以!

孕妇的误工费计算时间为多长,有没有法律可以! 前两天和一同事发生争执,后互相推搡,事后知道对方已有身孕!五十天左右!去医院验伤后为有流产先兆!暂时没有什么大碍,对方也表示一周后小孩能够保住,那就经济上来解决。在保住小孩的前提下,对方提出误工费,营养费什么的要计算到她生完小孩为止,这个是否有法律上的依据?一般安胎的话法律上认定对多久?如果是医生开具病假单的话那不是可以无限制的开下去吗?对方也提到了精神损失费等等,并暗示三万五万的,那一般调解的话多少钱算比较合理的呢?前提是小孩子能保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NA3009(上海)
提问时间:2012-01-12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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