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被执行人没有任何财产可执行,该怎么办?
被执行人没有任何财产可执行,该怎么办? 2014年被告人欠我2万元,一直都没有归还,2015年7月我将被告告上法院,法院受理了该案,法院审理该案时被告一直都没有出现过,电话也不接,最终法院通过公告后以被告不出庭审理了此案,判决被告归还我的欠款,而被告拒不遵守判决履行;
本人于2016年4月拿着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受理了,但是前几天法院发来信息说,被告人名下并没有任何财产可执行,并叫我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否则就会终结本次执行,等日后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问题是被告是湖北人在广州租房子住,自从被告欠我款后,不知何时偷偷搬走了找不到他本人,电话也不接听,那我怎么提供他的财产呢?请问各位律师我该怎么办?是否被执行人没有任何财产可执行的话,我的欠款就无法拿回来了吗?被告人的债务是否可夫妻共同承担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uchu……(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07-18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