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违约,房东有增加支付违约金额的权力么?
我违约,房东有增加支付违约金额的权力么? 合同上说“如乙方(我)因非房屋问题中途退房,恤按一个月房租金向甲方(房东)支付违约金,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否则没收剩余房租金及保证金。”今天是2012年1月11日,合同到2012年3月3号截止。
我愿意支付一个月的租金给房东,房东愿意退回押金及一个月的房租,但要求我1月15前就要搬走。可是我一月份没有住满,且房东也不退钱给我。这样合理么?
房东的理由是快过年了,过年不好租,所以不退给我1月份剩余半个月的钱,而且要立马走人。
我觉得不公平,这样对么?还是我哪里理解错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潘锦(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1-1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