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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丈夫属再婚,无共同孩子,去年购车我出车资,因为车是用了就不值钱的

你好,我和丈夫属再婚,无共同孩子,去年购车我出车资,因为车是用了就不值钱的 你好,我和丈夫属再婚,无共同孩子,去年购车我出车资,因为车是用了就不值钱的,十年后什么都不是,我提出在他婚前房子产权上加名字,他应该也告知了他孩子,现房产证土地证上都有我名字,因为一次争吵他竟说我图他房子,我感到一种危机,男人有一天真的什么都不认账,我们也没文字协议,这房子他本身也是旧房,他与他前期离婚时分割的钱还没我付的车资多,我想问这婚后加名我能不能有保账障?有什么好法子避免日后的纠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16-07-17 18:3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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