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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保候审

取保后,17年过去了,还可以在追究吗?

取保后,17年过去了,还可以在追究吗? 我是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二郎庙乡的村民,
           我哥哥,17岁的时候在读书,和一个同学以及一个社会青年抢劫了一个人100快钱,这个事情发生在1999年,当时给派出所缴纳了3000元人民币,找了个担保人,此时就过去了。
哪个社会青年被判刑了,前几年出出狱的(当年的哪个社会青年被判刑了
他们2个同学都没事)
17年后因为当年的其中一个同学上访,告当地的一个招商引资项目非法更改土地使用权,第二天就被抓了,把当年的事情又扯出来了。
然。我哥哥前段时间乘坐飞机登机的时候被扣,成网络通缉犯了,被抓了(这那么多年乘坐飞机,火车,办身份证,结婚证,等都没事)
现在检查院以抢劫罪进行了批捕,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案件没追诉期吗?
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找了很多律师。告诉我只要立案就有没追诉期限制是这样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anyi2……(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6-07-16 19:5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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