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不是规定名下有一套房子!是不允许拍卖的吗?孩子住哪!而且呢房子是我妈盖的
这个不一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第7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而不是唯一一套住房,因为生活必需的房屋主要是结合每个省市的生活标准不同,人均居住面积不同自由确定的,例如人均居住面积是16平米,这个才是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低于这个面积的房屋不能拍卖,高于这个标准的房屋法院都可以拍卖。 法院可以拍卖房屋,把大房屋换成小房屋,也可以拿拍卖被执行人住房的钱,除去还债之外设立一个租房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支付被执行人租房生活的费用,让其租房居住,这是法院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