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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

故意伤害案件可以不处理吗?

故意伤害案件可以不处理吗? 我于2011年4月被4人围殴致伤,经公安局鉴定为轻伤,伤残等级为九级,所在地派出所将案件一拖就到11月,还是有心人指点经到县政府上访后催派出所才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于12月21日移交到了法院.可我于2012年1月9日到法院询问案件,可法院告知,案件已开庭审理了,没有我的事了,让我回家.我作为受害者,不知道打人者是否受到处理,已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偿.请问我该怎么办?打人致轻伤法院可以不处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中123(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2-01-10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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