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怀孕五个月了,老公提出要离婚,他叫我把小孩打掉,
这是可以先双方协商处理的
你好,你有权不打掉,等小孩出生后,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甲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自己决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