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离职后公司补交金问题
离职后公司补交金问题 我是2011年10月底办理的离职,然而公司却拖欠我4个月的金没有缴纳,承诺好将为我补交四金的,而近期却给我答复是,公司现在要为我补交五险一金,可是我个人的费用需要我自己出。虽然说我知道交金是个人部分和公司部分组成的,可是当初入职的时候我们谈妥的是我交完金拿到手2200的工资,由于公司想少纳税所以合同上签署的是工资2000,我也问过公司其他同事,他们都是这样的,事后每月工资我的确拿到了2200,但现在要补交金,公司却说2200的工资中未扣除我个人交金的部分,现在需要我再出这部分的钱,我现在和他们说当时情况他们却直接抵赖,我想问下,如果补交五险一金的话,我能不能选择不交住房公积金?那如果不交住房公积金的话,公司缴纳的那部分是否应该现金退还给我?还有就是按法律途径,我能不能要求公司不用为我补交金直接现金返还与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2213……(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2-01-10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