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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债务是否继承?

债务是否继承? 丈夫(或父亲)在妻子(或子女)不之情的情况下,欠下债务,并写下欠条,但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 妻子(或子女)有关的生活费用。用于何处,妻子(或子女)并不清楚,但丈夫的工资交给家用。
以上借债,妻子(或子女)是否必须替丈夫(或父亲)偿还?
另:如需要妻子(子女)代为偿还,是偿还全部债务?还是丈夫(父亲)工资收入部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朱雀007(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2-01-10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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