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判下来还是要一审重新审理
黄埔法院重新审理,判决后,双方均有上诉权。
如果对方在程序上有什么问题,可以成为你方的抗辩理由,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详情可来电联系咨询或预约面谈。
有点费解,你首先要明确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是一裁终局的那种裁决,还是普通的裁决,前者已是生效裁决,单位只能向中院申请撤销,后者无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向区级人民法院提起重新提起诉讼解决。如是前者单位的撤销裁决申请被中院驳回,那等于是用尽了法律规定给予其的一次救济机会,劳动争议裁决是最后的生效裁决。但据我所知,上海的做法很诡异,即使是符合一裁终局的劳动裁决,劳动仲裁委也不写明是一裁终局,且基层法院照常按一般裁决受理。这是对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歪曲。最好带书面材料再面询下律师。
中院的裁决正确
他们的做法是正确的,建议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