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向律师求教
向律师求教 2009年月1月15日,我超生一男孩,2009年2月15日,为了将来孩子好上户口,我让我父母将婴儿抱到派出所去登记,谎称是捡到的,婴儿被公安强行送到福利院,我立即赶到派出所说明情况,要求领回自己的孩子,但婴儿已被送到福利院而无法领回。
为了领回自己的孩子,我主动到计生局接受罚款处理,2009年2月17日,当我和孩子的母亲拿着计生局的罚款依据和医院所开的孩子的出生证明等证据找到民政局长时,他却以种种理由和借口拖着不将婴儿还给我,2009年2月28日43天大的婴儿被他活活拖死在福利院。
为了讨回公道,2009年4月底,我聘请了一位律师和民政局局长打官司,但对于这个案件是民事官司?还是行政官司?法院拿不准,我的律师同样拿不准。所以一直迟迟无法立案。所以我的律师让我上网向全国的求教。这个官司到底是民事?还是行政?求您们指点我的律师,该怎么打这个官司?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无助者求助(贵州-六盘水)
提问时间:2010-01-03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