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在县城郊区租了一个两门面的房子,合同签订3年,现在住了一年
我在县城郊区租了一个两门面的房子,合同签订3年,现在住了一年 我在县城郊区租了一个两门面的房子,合同签订3年,现在住了一年,还有两年合同,但是现在发现房东一直按0.8元的电费收取我们,现在我们到当地供电局咨询里面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实际才是0.5元一度。而且每月收取电费都没有电费单给我们,我想问一下房东这种行为是否违反当时签订的合同,我现在不想租她房子了,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贵州-黔西南)
提问时间:2016-07-14 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