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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和隔壁共用的墙,现在要给对方一半砌筑钱,按什么标准算合理

二十年前和隔壁共用的墙,现在要给对方一半砌筑钱,按什么标准算合理 我老家要拆迁了,但是有一面墙和隔壁是共用的,当时墙是隔壁砌筑的,约好以后拆迁或者卖房要给付对方一半墙的钱,但是没约定具体怎么算。现在要给付对方了,这个钱怎么算合理?如果按现在的价格算,好像吃亏,毕竟二十年前和现在砌筑墙的价格差太多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pp987……(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6-07-14 10:1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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