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公产房继承的问题 奶奶名下有一处房产 是
你好, 1、如果这是使用权房,则产权不是属于被继承人,房屋就不能被继承;
2、如果已经是买下产权的房屋且登记在被继承人的名下,则属于遗产,房屋可以被继承;
3、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你好,公产房一般都是承租权,承租人百年以后将来由产权单位来决定谁来续租,一般产权单位也会要求所有继承人都来发表意见,产权单位来和新的承租人(所有继承人协商出来一个人)来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这种房产不能立遗嘱,因为不是自己的财产。
没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