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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经营部(非源头生产厂家或公司)销售某款水杯被投诉侵犯某公司专利

网店经营部(非源头生产厂家或公司)销售某款水杯被投诉侵犯某公司专利 我朋友开了一家玻璃制品经营部(而非生产厂家或公司),在阿里开了网店,一款火热销售的便携式水杯被北京某公司投诉说侵犯外观设计专利。
阿里对于被通知侵权的一方可以反诉的,简称“反通知方”。反诉理由阿里提供了6项,我觉得我们大概符合其中一到两项。1、反通知方发布的被投诉产品并未落入投诉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对于这一项我理解不了什么意思,请给予解答,谢谢。2、反通知方发布的被投诉产品所使用的技术或设计属于可自由使用的公知技术或公知设计,不构成侵权。(只针对中国专利),这款杯子在整个阿里平台以及天猫淘宝均有数千家店铺销售,请问这类产品是否属于公知技术或公知设计?而经营部并未涉及到生产,整套水杯的杯体,杯盖,杯套等都采购自全国各地组装而成,请问,这样算侵犯专利吗?应该是生产中款杯子中杯盖等配件的厂家才侵权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玻璃制品(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6-07-13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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