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上海农村宅基地
上海农村宅基地 上海农村,原老大老二在老父名下共有三间楼房的宅基地,若干年前,老大向村里另外申请了一处宅基地,因政策原因,他必须拆除原三间房的一间才能在另外申请的宅基地造新的建筑,他用另外新批的宅基地与三间房隔壁的一户人家的二间楼房置换,现老大老二各自都准备造新的房子,但老大主张换来的二间是他名下,而原来的三间他也有一半(至少有一间是他的),依据农村一户只能有一个宅基地的政策,他这个要求合理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n11(上海)
提问时间:2012-01-09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