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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和范某进行商品展销,范某私自为王某提供'三友电器公司'(范某为三友电器公司的小卖厅租赁者)票据

王某和范某进行商品展销,范某私自为王某提供'三友电器公司'(范某为三友电器公司的小卖厅租赁者)票据 王某和范某进行商品展销,范某私自为王某提供'三友电器公司'(范某为三友电器公司的小卖厅租赁者)票据,并私自刻''三友电器某某销售厅''的印章,为王某销售商品开具票据并盖章,后消费者因买了王某的商品,迟迟不见王某送货上门,便持'三友电器公司票据'向三友电器公司要求退货款,三友电器公司以范某私自盗用公司票据和伪造印章拒绝退款,于是消费者向本地工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处以2万罚款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6-07-12 23:5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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