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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

我是否需要赔偿?

我是否需要赔偿? 我在商场购物时,因触碰木模特身上服装,木模特倒地,把地上的玻璃(镜子)砸裂,商场服务人员要求我赔偿更换玻璃的费用500元。警察到现场后,记录了事件过程,并表示:这是民事纠纷,如双方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不同意支付500元的赔偿费用。原因是:我觉得商场在布置、装修时,应以客户安全为前提,未被固定的木模特、地上的玻璃镜子本身存在安全隐患;且没有任何提示提醒消费者不要靠近或触摸模特身上的服装;因此造成的后果不因由顾客来承担。(这是我的个人看法)不知我的看法是否合理、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ng.j……()
提问时间:2010-01-01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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