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吗,我们是外地户口可以在上海办离婚吗
如满足一定的居住条件,可以在上海起诉。
满足条件,可以诉讼离婚
可以诉讼离婚
告一方在上海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上海起诉离婚! 如需详细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师电话联系或面谈!
在上海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可以在上海诉讼离婚。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个人债务个人偿还,共同债务,共同偿还。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能证明在上海居住满一年的,可在上海诉讼离婚。
如果去民政局是不行的,如果被告在上海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去居委会开个居住证明,可以在居住地所在区的法院诉讼离婚。
能证明在上海居住满一年的,就可以起诉离婚,本律师擅长离婚案件,具体可以来电免费咨询。
可以,但是有条件,双方有一方在上海有暂住证或居住证满一年就可以。
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在上海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依据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可在上海法院起诉离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的,要是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的。孩子一般会判给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一方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是可以均分的。可以搜集对方有过错的证据,要求少分财产的。
不可以。
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