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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对方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形式,在我将要达到目的地时,我向后转头查看后方是否有车辆

我和对方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形式,在我将要达到目的地时,我向后转头查看后方是否有车辆 我和对方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形式,在我将要达到目的地时,我向后转头查看后方是否有车辆,发现在一定范围内后方没有其他车辆时,在向前行驶五六米的距离后发生转弯动作时,后方车辆与我向撞。事后在查看监控视频时发现在我有减速时对方非机动车辆并没有减速,且是在我右方进行超车动作!与正要准备转弯的我发生碰撞。碰撞地点前三米左右有个小巷路口。事后交警到达现场在经过询问过后,认定我因在转弯时没有摆手示意后方车辆,认定我为主要责任!请问这个认定正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6-07-12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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