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开荒地继承问题
关于开荒地继承问题 事情是这样20年前政府给我和岳父分给了20亩荒地开发利用当时我岳父年纪大了不想开了 给给孩子们开谁都不想要,他是6亩地跟我的地一块然后他把地自愿的给我开了,过了20年多了 到了现在那边的地都开发商要的值钱了 ,岳父的女儿 孩子把我起诉到法院 要那个岳父给我的地当时岳父给我地的时候我们什么都没有写都是口头就给给的,这样法院能接受这个诉状吗?法院把这块地按继承分给他们对吗?(这个案子正处理中还没有出结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nl6276(新疆-吐鲁番)
提问时间:2012-01-08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