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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男方出资买房装修,产权证登记两人的名字,离婚财产分割

婚后买房,男方出资买房装修,产权证登记两人的名字,离婚财产分割 首付款是婚前由去世的爷爷拆迁款向男方父母所借18.9384万用于首付,通过房屋中介购得的二手未装修的房屋,总价38.4万,其余18万4是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提取了3.6万用于购此房,个人贷款当初就不能贷款到这么多,只能贷款17万,因为领取了结婚证以后夫妻双方共同贷款额度会提高,于是此房屋产权证抵押给中国人民银行贷款总额18.4万,公证书上公积金贷款合同是男方。办房产证上时加了女方名字,原由是口头上男方和女方说好贷款共同还,等办了酒后考虑生小孩。从购买,贷款,装修出资都有男方一人承担,新房没有女方制备的任何东西女方从未付出过,至今也未办酒。女方提出永远不生小孩,不要约束她,不要干涉她和她朋友的生活。感情出现问题,先双方都提出离婚。 问:律师您怎么样离婚能减少男方分割的财产及房屋增值的部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晓米(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2-01-08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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