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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三年前我跟一女人结婚,我们有协议在先,办完结婚证我付两万元作为补偿

三年前我跟一女人结婚,我们有协议在先,办完结婚证我付两万元作为补偿 三年前我跟一女人结婚,我们有协议在先,办完结婚证我付两万元作为补偿,女方必须保证两年才办离婚手术,结婚后男方所有财产跟债务一切与女方无关,协议这么写的,双方都签了字,但没去公证。结婚两年中,因为我房子拆迁,国家安置了我们一个门面地,有我们双方的名字。两年到了,我们离婚了,前几天安置门面的交地通知书下来了,有她的名字,我想请她到公证处授权房产过户公证,她左右推迟,请问我怎么办?是否她不授权我就办不出房产证?她是否要得回她有名字的那份地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6-07-11 17:5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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