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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自己造成的损失怎么算

自己造成的损失怎么算 在暖器跑水和鉴定当天相隔将近2个月时间,在鉴定当天原告将床单被褥物品等弄湿,我们明知道是原告自己故意造成的损失,跑水当天热力网就开始供热了,跑水后3、4天我们去原告家,墙壁都已经干了。但是鉴定部门把只要是潮湿的东西就全部列入鉴定范围。
我应该怎么证明是原告自己造成的损失?我应该怎么向法院陈述“是原告愿意造成的损失”这个事实?
请各位大律师高见!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BC197……(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12-01-08 09:0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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