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2001年10月进单位工作到2012年1月,期间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该怎么办?有什么补偿吗?
单位如果以过失性条款解除 并成立的话没有补偿或赔偿的
如解除理由不成立的 则为非法解除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并要求补发仲裁或诉讼期间的工资
或要求支付赔偿金
具体可以来电来访本律师
你与公司之间已经视为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违法辞退你的话,你有权要求公司赔偿近2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注意:要取得公司把你辞退的证据才行。
建议委托专业劳动法律师处理。详情,可以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劳动维权专业博客供参考//lawyer_lijun.blog.163.com
可以要求支付双倍赔偿金。最多12个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