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在看守所三十多天 但现在还不到37天 非法经营
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解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律师会见后对案件作出初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后续辩护等。
一、案涉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律师接受委托介入处理:
律师介入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辩护,一是案件是否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罪;二是根据在案件发生过程中,其假冒的行为表现在哪些方面?生产?下定?使用?帮助运输?仓储?……三是假冒商标商品的数量及价格有多少,以判断是属于一般案件还是严重案件,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价格是5万还是自认为涉案价格应当是5万?四是要分析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起什么作用,即区分主从犯,是否能争取认定为从犯;五是律师介入后如何评价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证据及如何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等。
三、结论:
如果构成犯罪,则一定会判刑。
如果不构成犯罪,则属于无罪,当然释放。
但37天的问题是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的问题,暂不涉及有无罪。
如果律师介入与相关机关协调,认为案件轻微或证据不足,则可能办理取保候审;反之,则当然批准逮捕。本律师办理过多起假冒注册商标类案件,经验丰富,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