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离婚了,孩子·判给男方抚养,可孩子一直随我,男方不给抚养费
可以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你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变更抚养权并要求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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